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佛山三水的王某决定走法律途径追债,不过结果就很尴尬。
原来,王某和李某是相识十几年的朋友,两人在2011至2012年期间,多次参与足球赌博活动,李某输多赢少,欠下王某赌债约100万,并写下欠条,之后, 李某偿还了44万元,但剩下的欠款已无力偿还。
王某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李某,法院仔细审查后,最终认定涉案债务为赌债。
法院表示,赌博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,因此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。之后,法院将涉嫌赌博犯罪的线索,移交公安机关查处。
更多细节,请点击视频
佛山电视台
下面五条债务,法律也不保护的。
一、高利贷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明确规定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
也就是说,民间借贷利率约定超过36%,即使当事人自愿给付,法院也不会支持该部分利息的给付。
二、借钱用途不合法
国家保护的是正当合法的借款行为。所谓的正当,就是借款人不能将借款用于非法行为。所以当你借给别人钱的时候,需要了解对方使用这笔钱的用途。如果是非法用途而你还借出去了,那么国家是不会支持你要钱的。
例如,你明知对方借钱是去赌博,你还借钱给他,即使求助于法律,法律也不会保护你讨债,因为赌博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是非法行为。
三、超出诉讼时效
1.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,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,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。
2.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,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,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,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(2年)。
3.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,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,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,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。
4.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,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(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),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。
5.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,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,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,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,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。
四、强制胁迫对方写下的借条
例如,把人绑架了,要求他写个借条,这种借条无论是怎么写的,法院都不会支持。
五、未成年人借款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〈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三条规定:“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、智力状况相适应,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,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,以及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。”
根据这一条,未成年人借款是无效的,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他们的父母身上。